以案释法: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来源:天纵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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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质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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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77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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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纵君(SKYLABS)最近读到了公众号“质量云”上的一个河北法院“(2017)冀10行终63号”的终审判决案例,这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基于《质量法》的一个行政判决,其也肯定了基于产品质量鉴定结论进行处罚的合法性。
第一款 第(一)项 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