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则和基本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完善的规定。
所谓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是指将消费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向市场监管部门请求解决争议的情况通过信息化系统向全社会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是信息规制的重要方式,也是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监督消费者投诉得以妥善解决的社会共治新机制,这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
我国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化解消费纠纷的情况作为公示重要内容,鼓励经营者积极与消费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投诉,有利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快速解决纠纷,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是单方面支持消费者的工作,而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既支持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支持经营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绝不简单等于对经营者的负面信息公示,也不是对经营者的信用惩戒措施。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只是客观地公示消费者投诉的基本诉求、基本处理结果等,并不代表市场监管部门对任何一方的主观评价或者法律定性。
综上所述,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和试点经验,既支持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将有效提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