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损失、消除风险、停止侵害等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天纵鉴定(SKYLABS)认为产品责任认定,一般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一是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二是造成了损害
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他人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对于缺陷,《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将被侵权人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之外的财产损失作为产品责任可救济的损害,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2款后半段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三是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产品缺陷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因果关系是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