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计划移居境外,委托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移居计划合作协议》,支付79万元首期款项。A公司依约办理了境外高管工作签证,但李某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赴境外工作,导致移居计划落空。李某认为服务费用高于市场价格,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享有一定的退款权利。但如果消费者主张服务合同的收费水平高于市场上其他服务合同可以要求相对方退款吗?天纵鉴定(SKYLABS)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因家庭原因,计划移居境外。2022年,李某经咨询后,委托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同年年底,李某与张某签订《移居计划合作协议》,同时引入第三方即境外A咨询公司(下称A公司),以三方协议的形式约定由A公司和张某为李某办理移居境外的全套手续,包括申请工作签证、签证续期等。协议签订后,李某支付了79万元的首期款项。2023年1月,A公司依约为李某办理了境外高管工作签证。但李某因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离职手续,亦无法于2023年7月底前赴境外从事签证上的工作,导致移居计划落空。
后李某通过多方咨询,认为张某和A公司利用自己经验不足,收取的服务费用高于市场价格,显失公平,于是以张某为被告、A公司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79万元服务费用。
法院审理
本案为委托合同纠纷。
一、涉案协议是否显失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李某作为一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证据显示,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了不可判断的情形;另外,在数额上,涉案移居服务业务属于非标业务,与市场上的其他类似服务费用价格不同亦属正常,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当中约定的价格,未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当事人签订的涉案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按涉案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合同无法履行,已支付的款项是否能退回。本案中,A公司依约为李某办理了境外工作签证,现李某因其自身工作原因,无法在2023年7月前赴境外从事签证上的工作,并非A公司和张某未按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对于李某的退款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有效合同,享有充分的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意味着,签署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全面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与义务。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当中约定的服务内容与价格并签署了合同,张某与A公司也依约为李某办理了相关签证,但李某因自身可合理预见的原因无法及时出境,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退款,这有悖法律规定。
法官提醒,对于申请办理移居境外的服务,当事人在签订此类服务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核合同内容,多咨询各方意见,“货比三家”后再确认选择。若签订合同后,以物不所值等原因反悔,主张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及返还款项,或拒不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等,若非有证据证明涉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或解除的情形,仅以价格过高等主张显失公平,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