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热水器爆炸、贵重家具纠纷、新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近年来,产品质量问题一再的引发了社会公众的热议和关注。在保障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的过程中,由于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达标,买方市场要遭受难以预估的损失,买方将卖方诉至法院,又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买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却束手无策,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打官司最重要的是“有理有据”,消费者在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相应的要特别注意以下4个方面:
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
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另外,对于明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购买的,即“知假买假”的当事人,法律亦不禁止。
在被告方面,消费者既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新消法颁布后,网络购物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成为被告,在其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的情况下,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注意正确选择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
选择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会导致不同的法律适用,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差异。在法律关系方面,如果以合同法律关系主张,则依据双方的买卖合同约定,确定违约责任和实际损失的大小进行赔偿。
若以侵权法律关系主张,则可能获得实际损失之外的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依据方面,消费者以《侵权责任法》起诉,能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
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可能获得除实际损失以外的3倍价款的额外赔偿。选择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主张自身权利,可能导致赔偿数额的巨大差异,消费者需理性慎重选择。
3、注意对核心事实证明的程度与方式。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消费者需证明的事项一般包括4个方面:
一是购买物的同一性,即消费者所称的瑕疵产品为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
二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向法院申请产品质量鉴定要求,当然也可单独向天纵鉴定等提出单方鉴定委托,这在产品质量纠纷官司中至关重要。
三是产品的质量缺陷造成了消费者财产和人身损害。
四是损害和产品质量缺陷存在因果关系。
4、注意正确理解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涵义。
产品责任纠纷中,被侵害人可获赔的范围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如果不合格产品,并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则可以直接以销售者为被告提起违约之诉,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则可以以销售者和生产厂家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之诉,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关于侵权的规定、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如干问题的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中的条款。如果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被侵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赔偿数额上可请求多倍赔偿,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可以获得酌定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