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蓦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SHANGHAI sKYLABS CO.,lTD
品质源于专业,诚信铸就品牌
只为一个专业的检测与鉴定服务
名称描述内容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始终把客户放在第一位,关注客户需求
签收了送货单是否代表认同了商品无瑕疵?
来源:天纵鉴定 | 作者:SKYLABS | 发布时间: 1381天前 | 11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快递、一个货品送到了,送货人员总是要求你要做签收的,收件单位的接收人可能是前台或行政人员,他们往往并不会对货品做仔细检查,而仅仅对包装或外观简单看看就会签收签字,那这种签收是否代表对商品的质量进行认可了呢?其实这种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因此天纵君(SKYLABS)认为有必要和大家谈谈这个问题。

送货单作为销售方与买货方(客户)之间的销售物品凭证,其是证明收货人签收货物的重要凭证之一,我们要承认其确实属于合同争议中的关键证据范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此从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送货单至少是买卖合同成立或生效的间接证据。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商品接收人在收货单上签了字,一般可以代表买受人对商品数量、型号及其外观瑕疵无特别异议了。因此签收了送货单,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商品数量和外观瑕疵的争议,往往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但我们要强调的是,对物的瑕疵一般可分为数量瑕疵和质量瑕疵,其中质量瑕疵根据检验的难易程度,分为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外观瑕疵一般包括标的物的表面性能和种类瑕疵,即产品的规格、型号、花色、品种等,隐蔽瑕疵包括通过通常的检验手段无法发现,需要专门检验或需要安装运转才能发现的瑕疵。

因此在当事人未对标的物检验期间进行约定的情形下,虽然司法解释规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可以证明买受人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其并不代表买受人认可了标的物内部质量(隐蔽瑕疵)无问题买受方仍然是可以对商品的内在质量提出质量异议或向天纵鉴定等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的。但需要提醒的是在质量异议期间内(通常为2年,有约定从约),买受人如没有及时提出异议,就会被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放弃了自己的救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