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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消费的产品质量投诉,市监部门为什么不受理?
来源:天纵检测 | 作者:SKYLABS | 发布时间: 1380天前 | 23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天纵君(SKYLABS)看到有消费者提出以前只要产品质量有问题都可以向质监局申诉,而现在非生活消费的产品质量投诉,市场监管局却不再受理了?

这是为什么了? 

答:202011日后,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非生活消费的产品质量投诉,这是因为:

一、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制定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用户,是指将产品用于社会集团消费和生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消费者,是指将产品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的公民。(该定义源自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因此,原先不管是生活消费、社会集团消费还是生产消费,只要产品质量有问题,都可以向质监部门申诉。

二、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投诉(申诉)处理属于市场监督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于20201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非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的投诉不予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于202011日起废止。

因此,从202011日起,非生活消费的质量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