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六、本次规章修订中,对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增加了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等相关要求,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主要考虑到,保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地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其中,监督检查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应该是为各相关方广为接受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而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恰恰是经过实践检验、普遍认可、广泛使用的成熟方法,也与我国各级政府的监管工作实际相协调。统筹考虑到企业标准的管理和监督,便于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地实施,在规章中明确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应当引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没有相应标准的应当自行制定科学合理、准确可靠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
问题七:本次修订增加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请介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等有关要求。
答:自我声明公开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公开渠道的安全、可追溯是企业标准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该规定是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设计完整性的一个环节,能有效保障各相关方利益,便于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因此,《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对于在其他渠道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问题八:本次修改在制度创新上有哪些重大突破?
答:《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制度创新突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是标准化运行机制的深度创新,一方面以标准创新先行带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不断追求标准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能和运转方式。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标准创新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二是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企业标准“领跑者”以高水平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助推形成“标准领跑、产品领跑、企业领跑、品牌领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是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通过建立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专项基金,给予标准化水平高的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交易、标准质押等活动,为广大企业扩充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附: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标准的制定、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标准是企业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第四条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引导员工自觉参与执行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标准化能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依据标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
企业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第八条制定企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制定企业标准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第九条企业标准制定程序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复审、废止。
第十条企业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参考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标准的,应当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