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信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企业不得在宣传中夸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防止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

天纵鉴定(SKYLABS)近日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信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企业不得在宣传中夸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防止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
核心要求
一是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二是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
三是企业应当避免夸大宣传车辆驾驶性能,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
监管措施
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广告宣传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监督检查力度。
技术认定: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开展过度宣传问题的技术认定工作。
联合调查:与工信部联合开展专项调查,依法整治不规范宣传行为。
《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征求相关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到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