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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电瓶车爆燃引火灾,11辆车被火灾波及,谁该为此损失负责?
来源:天纵鉴定 | 作者:SKYLABS | 发布时间: 13天前 | 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业主停在楼下的车,一夜之间被烧成焦炭,而这都是因为一辆违规改装的电瓶车所引起。上海某小区的火灾造成了两辆机动车、九辆电瓶车被不同程度烧毁,不仅如此,事发后,由于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不得不绕道进入,这场事故该由谁担责呢?天纵鉴定(SKYLABS)近日就注意到一起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所判决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在去年4月的一天,上海一小区内火光四射,一辆电瓶车在小区集中充电点充电时发生爆燃,瞬间火势蔓延,停放在旁边的9辆电瓶车被不同程度烧毁,还波及到了两辆机动车。事发后,消防部门及时出动,控制住了火情。

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锂电池故障导致。受到波及的其中一位汽车车主认为,自燃的电瓶车经过违规改装,电瓶车车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此外,事发时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堵塞,导致火势难以及时控制,扩大了损失,因此小区物业和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汽车车主于是把三方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的车损费用等5万余元。

审理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瓶车车主违法改装、加装电瓶车,因此还受到了行政处罚,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小区物业已经采取了能力范围内的救助措施,不存在延误救助的过错,但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况并及时劝离,对消防通道的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存在明显疏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车主姜某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延误了消防救火,同样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原告把车停放在非规划停车位,虽有不当,但火灾属于意外事件,明显超出了预见能力,因此原告无需担责。

最终,上海闵行法院一审判决,由电瓶车车主承担85%的责任,由物业公司承担10%的责任,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承担5%的责任。

天纵点评

电动自行车因其特殊构造,不当使用极易引发安全隐患。过度充电、电池故障均有可能导致电池鼓包、老化,甚至报废,同时使充电器持续发热,导致过充燃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明确违规改装、不当充电的法律责任与主体义务,不仅违规充电的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责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导致引起助燃、加大火势的,也会视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