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了新版《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新规将于5月1日起全面施行,2021年旧版解释同步废止 。

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了新版《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新规将于5月1日起全面施行,2021年旧版解释同步废止 。此次修订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痛点,细化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显著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
新规核心亮点是精准界定“故意”与“情节严重” 。明确8种可认定“故意”的情形,覆盖经通知仍侵权、和解后再犯、内部人员泄密、关联公司“换壳”逃责等常见恶意行为 。同时细化6种“情节严重”标准,将再次侵权、伪造证据、以侵权为业、获利巨大等行为纳入严惩范围 。两大要件清晰化,解决以往认定模糊、维权难的问题 。
赔偿计算规则更明确,破解“基数确定难”。新规以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侵权获利为基数,明确可参照营业利润计算;以侵权为业的按销售利润算;利润率不明时,可参考行业平均利润率 。同时强调法定赔偿不能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赔偿总额最高为基数的5倍,维权合理开支另行计算 。若侵权人已被罚款或罚金,法院确定倍数时将予以考量,体现过罚相当。
新规还强化证据规则: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交账簿资料,拒不提供或造假的,法院可按原告主张与证据直接认定基数,并依法追责 。条款从7条增至14条,体系更完整,明确法不溯及既往,保障法律适用稳定。
此次修订回应创新主体关切,让恶意侵权“赔到痛处”,为企业创新、品牌保护、技术研发筑牢司法屏障,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