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闹上法庭,不少当事人都会寄希望于司法鉴定,认为只要申请鉴定,所有争议项目就能迎刃而解。但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司法鉴定有自身的技术边界,并非所有问题都能靠鉴定解决。原始物证、现场影像、书面凭证,才是开启鉴定、还原事实的前提。

发生纠纷闹上法庭,不少当事人都会寄希望于司法鉴定,认为只要申请鉴定,所有争议项目就能迎刃而解。但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司法鉴定有自身的技术边界,并非所有问题都能靠鉴定解决。原始物证、现场影像、书面凭证,才是开启鉴定、还原事实的前提。一旦关键证据灭失,即便想要借助专业技术查明真相,也会陷入无材可鉴的困境。
在天纵鉴定(SKYLABS)的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都因为证据保管不当,最终无法开展鉴定。民房遭遇火灾,当事人着急清理废墟,没有留存房屋、财物损毁的照片视频,也丢失采购票据,诉讼中想要评估财产损失,却连可供勘验的物证都不复存在,起火原因、具体损失数额也就无从核实。
自建棚圈、房屋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工程质量起争执,可施工时没有留存图纸、施工影像,也没有工程量确认单据,地基墙体这些隐蔽工程被封闭覆盖,仅凭各说各的口头陈述,鉴定和评估工作也根本无法落地。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直接把车辆送去维修,丢弃破损原厂配件,事故造成的损伤痕迹被修复抹平,再也分不清哪些是事故直接损坏、哪些属于后期损耗,车损鉴定被迫止步。还有牲畜被撞致死的纠纷,牲畜尸体被随意处置,缺少交易、养殖凭证,对于牲畜的品种、年龄、市场价值,没有任何材料佐证,价值评估也无从谈起。
在产品质量纠纷里,同样高频出现“检材灭失,鉴定不能”的困境。有当事人购买机械设备,设备出现故障后,未保留故障部件,私自拆解、更换零部件,还把旧部件全部丢弃。起诉主张产品质量缺陷申请司法鉴定时,设备原始故障痕迹已经消失,无法区分故障源于产品本身瑕疵,还是后期使用、私自改动造成,质量鉴定无法推进,维权诉求缺少技术证据支撑。也有电子产品使用过程中起火,当事人将烧毁残骸直接丢弃,事后再想主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实物残骸作为检材,鉴定机构也无法对起火原因开展检测,当事人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些案例都在提醒大家,物证一旦消失,真相很难通过技术手段复原。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有复印件就能做笔迹、文书鉴定,实际上借条、合同等文书做真伪、形成时间鉴定,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丢失了纸张肌理、墨迹压痕等关键比对特征,鉴定机构也不会受理。
遇到火灾、交通事故、产品故障等突发情况,第一要务不是急着处置现场、拆解丢弃故障产品,而是固定证据。多角度拍摄现场全貌、受损财物、故障产品细节,保管好票据、交易记录、维修单据等全部原始资料。涉及自建工程,施工全程要留存地基、墙体等阶段影像,完工及时签署工程量、结算单据,保管建材、人工付款凭证,规避隐蔽工程举证难题。车辆受损切忌擅自维修更换配件,保留破损车辆和原厂旧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切勿私自拆解、丢弃故障零部件,完整保存实物,给鉴定留下勘验基础。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如果法官告知需要提交鉴定材料,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材料缺失会造成鉴定退回、中止,拉长办案周期,自己也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司法鉴定只是一种还原事实的辅助手段,而不是兜底的万能工具。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天纵君认为与其纠纷发生后寄希望于鉴定,不如事前就树立证据意识,做好留存保管。把证据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牢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