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CMA检测机构“一单一库”要求全国全面落地,司法鉴定行业出现了一个高频争议问题:大量鉴定内部配套的检测附件报告已经无法加盖CMA章了。那这类无CMA标识的原始检测数据,究竟能否作为鉴定依据、能否被法院采信?

随着CMA检测机构“一单一库”要求全国全面落地,司法鉴定行业出现了一个高频争议问题:大量鉴定内部配套的检测附件报告已经无法加盖CMA章了。那这类无CMA标识的原始检测数据,究竟能否作为鉴定依据、能否被法院采信?
天纵鉴定(SKYLABS)认为该答案不能一概而论,其核心主要看:该检测参数属于“库内项目”还是“库外项目”,两类情形的合规性、证据效力、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根据最新CMA监管规则,国家统一能力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只有入库参数可核发CMA资质、可盖CMA章。未入库项目,监管不再许可CMA资质,客观上无法盖章,但并未禁止实验室开展技术检测。这是当前行业最大的认知盲区。
首先是库内项目、无CMA资质、附件无章,属于证据高危无效。库内项目属于法定强制CMA管理的证明类检测,如理化分析、金属金相、元素检测、环境监测等。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市监总局联合认证认可文件,物证类、产品质量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支撑鉴定结论的关键仪器检测数据,必须具备有效CMA资质。
而对于一单一库的库外项目、无CMA章,属于制度允许、合规但脆弱。一单一库改革后,大量小众、非标、科研类检测被移出许可目录,不再纳入CMA发证范围。这类项目不是机构能力不足,而是监管不再发证,无法盖章属于客观制度结果,不属于违规执业。
此种附件报告不会直接无效,可作为鉴定人技术研判的辅助依据。但证据采信确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法官可结合检材链条、仪器校准、原始记录、方法验证综合裁量确认其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总结目前行业的普遍看法就是一单一库内的项目其在司法意见中所涉及检测报告仍然需要CMA的认可资格。但一单一库外的项目,其涉及的检测报告无CMA章,其是合规可行的,但存在一定质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