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获得正式表决通过。这部涉及司法鉴定的北京地方法规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6章40条,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规定五个方面内容:
明确司法鉴定日常监管职责。具体明确市区政府、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授权市区两级管理体制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市司法行政部门确定,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等。
完善司法鉴定准入制度。授权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登记规范,完善司法鉴定登记程序,健全专家评审、部门联审制度,公布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变更、延续、注销等具体情形。
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行为规范,细化完善司法鉴定中止鉴定、重新鉴定等重点程序,明确司法鉴定应当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司法鉴定职业保障、鉴定人出庭、收费管理等制度。
加强司法鉴定行政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确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同时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从业情况进行评估,细化行政投诉处理、调查处理及结果运用,明确司法鉴定信息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同时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规范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明确办案机关应当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编制名册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且应出具委托书,并对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和补正等作出规定,从程序起点上保证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出台、2015年修正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司法鉴定的概念,同时规定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鉴定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我们一般将其简称为“四类内”鉴定事项。
而《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适用于“四类内”鉴定事项。对于实践中存在的“四类外”鉴定事项,则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管理。建立市区分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