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的出庭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天纵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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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L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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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77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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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认鉴定结论的可信度,有必须给争议当事人深入质证的机会,如案件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经法庭准许并预交了鉴定人出庭费用的,一般鉴定人是有义务出庭的。那鉴定人的出庭费用又是如何计算的了?为何不同地区的鉴定人出庭费用会有不一致的地方呢?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由于科技在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分工也不断细化,诉讼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越来越多。为了查明事实,公正审判,有必要借助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解决诉讼中的专业性问题。但为了确认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也必须给争议当事人深入质证的机会,如案件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经法庭准许并预交了鉴定人出庭费用的,一般鉴定人是有义务出庭的。
那鉴定人的出庭费用又是如何计算的了?为何不同地区的鉴定人出庭费用会有不一致的地方呢?今天天纵鉴定(SKYLABS)就和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答:关于鉴定人出庭费用的具体标准,新的《民事证据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了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费用的标准计算。证人出庭费用的标准计算是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即“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因此鉴定人出庭费用采用维持鉴定人正常生活状态和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所支出必要费用的标准,其计算的范围仅限于由于出庭所产生的必要花费和误工补偿。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当事人提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以实际发生数额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