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源食品(人参、玛咖、蛹虫草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相关食品未标注食用限量、不适宜人群,不属于标签瑕疵,而是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是可依法主张退一赔十的。

若未按规范标注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商家可能面临“退一赔十”的惩罚!近日江苏法院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就都栽在了食品标签上。天纵鉴定(SKYLABS)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新资源食品(人参、玛咖、蛹虫草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相关食品未标注食用限量、不适宜人群,不属于标签瑕疵,而是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是可依法主张退一赔十的。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不少商家认为,标签缺失属于小瑕疵,无需承担十倍赔偿责任,但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界定。
以下几类食品,必须标注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新资源食品(人参、玛咖、蛹虫草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相关食品。
国家卫生部门及相关标准明确要求,这类产品必须标注每日食用上限,同时注明孕妇、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儿童等不适宜人群,防止误食、过量食用危害健康。
天纵君从过往法院判例看到,不少商家误以为少标、漏标只是小问题,在法庭上以“标签瑕疵”抗辩,均被法院驳回。近年来,人参茶、玛咖片、滋补膏方等产品,因漏标这两项信息被判退一赔十的案例屡见不鲜。
给消费者的提醒:购买滋补品、保健食品时,先看标签!无食用限量、无不适宜人群,可保留购物凭证、产品包装,依法维权索赔。
给商家的提醒:合规是经营底线!采购、销售前务必严格审核标签,漏标强制信息,轻则承担赔偿,重则影响经营,切勿因小失大。
食品标签无小事,标注规范不踩坑。守住法律底线,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消费。
附相关案例:
案例1:人参茶未标“孕妇禁用”,商家“退一赔十”
2015年,雷先生在天猫旗舰店购买12盒人参袋泡茶,支付948元。外包装仅标注“人参(人工种植,含量99%)、红茶(1%)”,却未注明“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等关键信息。
法院判决:根据《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人参属新资源食品,标签必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3克/天)。涉案产品未标注,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法院支持雷先生“退一赔十”诉求,商家需退还948元并赔偿9480元。
案例意义:新资源食品需严格遵循标签规范,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将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例2:芦荟饮料未标“每日限量30克”,超市“退一赔十”
2014年,赵先生在超市购买28瓶韩国进口芦荟饮料,支付358.4元。中文标签仅标注“芦荟粉、芦荟胶”,未注明“库拉索芦荟凝胶”及“每日食用量≤30克”等警示语。
法院判决:卫生部公告明确,库拉索芦荟凝胶属新资源食品,需标注“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及每日限量。涉案饮料未标注,违反《食品安全法》,法院判决超市退还358.4元并赔偿3584元。
案例意义:进口食品标签需与中文法规一致,仅翻译外文标签不构成合规理由。